12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,山西临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原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,以下简称临县农商银行)因违法发放贷款被责令改正并处40万元罚款。
六名相关责任人被罚,其中三名相关责任人遭禁业处罚。具体来看,房清华(时任原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分社主任)被禁止6年从事银行业工作;高志宏(时任原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分社副主任、信贷员)被禁止4年从事银行业工作;郭继平(时任原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分社信贷员)被禁止2年从事银行业工作;刘春兰(时任原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南分社副主任(主持工作))、冯秋明(时任原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股股长)、秦卫华(时任原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股副股长(主持工作))被警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