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兄弟偷开心果判无期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,沈阳一对兄弟曹庆三、曹波三于1999年因盗窃开心果被判无期后申诉,称在狱中遇真凶“小三子”。之后,监狱曾就此事展开专门调查。多份当年调查的讯问笔录显示,一名携带写有相关地址的照片、名叫蔡某涛的犯人承认自己就是“小三子”。 此次最高法作出的《驳回申诉通知书》显示,法院经审查认为,曹氏兄弟关于“有新证据证明‘小三子’是蔡某涛,蔡某涛盗窃本案财物后销售给不知情的曹庆三”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。两兄弟偷开心果判无期! 曹氏兄弟在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门口 案情回顾: 兄弟二人因盗窃开心果被判无期 喊冤称在狱中遇真凶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,1999年,沈阳曹氏兄弟曾被认定盗窃338箱开心果和50箱大杏仁,双双被判无期徒刑。 涉案的被盗开心果和大杏仁的外包装 自被捕后接受讯问起,曹氏兄弟多次供述,所购货品是通过宋某民介绍,在沈阳“南二”市场从一名叫“小三子”的男子手中低于市场价购买的“顶期货”,当时也与“小三子”签订了合同,而非盗窃。 在该案审查起诉阶段,检方也曾以“小三子”应到案为由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,但警方一直未能找到其人。不久后,法院做出判决。此后,兄弟二人虽提出上诉,但因临近春节,后错过上诉期。 戏剧性的是,在曹氏兄弟服刑期间,大哥曹庆三在狱中遇到一名和自己记忆中“小三子”一模一样的人,从其携带进监狱的照片背面,还发现了自己当年写给“小三子”去收尾款的自己大姐家的住址。 (责任编辑:) |